我曾經希望藉由更多的付出與討好,讓對方能夠愛我多一點。
事後回頭一看,發現自己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………

當我所做的一切並不是對方所渴望、所需要、所喜愛的時候,
我做再多又有什麼意義。

它也許可以作為一種意思表示,表示我很願意為對方做些什麼。
但這同時也是一個訊號,表示我不知道對方想些什麼、要些什麼,
又或我沒辦法為對方做他想要的事,只能拿一些其他的東西來填補。

我以前也以為,只要我一廂情願的不斷付出,對方有一天會受到感動,進而愛上自己。
但感動永遠也只是感動,感動永遠不會變成愛情。

而且持續不斷的付出不但很難讓對方愛上你,還很有可能讓對方覺得壓力太大,進而逃離你。

誠實的面對自己,才是通往幸福的唯一法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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